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刑事诉讼法学硕士学位,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
研究生就读期间,刘胜男律师曾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实习。毕业后进入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先后办理盗窃罪、袭警罪、故意伤害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强制猥亵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诈骗罪等多类刑事案件。
执业过程中,刘胜男律师注重从案件事实、证据审查、罪名认定及程序问题等方面寻找辩护空间,并结合案件不同阶段,通过提交律师意见、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调取证据、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式开展辩护工作。
执业领域
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盗窃罪、诈骗罪、袭警罪、故意伤害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强制猥亵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办案经验
刘胜男律师办理的案件覆盖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审判等不同阶段,曾通过证据审查、法律意见提交、非法证据排除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式,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不予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缓刑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等不同结果。
代表性案例
在盗窃罪案件中,通过向检察院提出律师意见并与检察官沟通,最终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在袭警罪案件中,提交的律师意见被检察院采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中,针对案件关键证据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并获检察院采纳,相关关键证据被排除后,检察院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中,涉案金额30余万元,检察院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经辩护后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在故意伤害罪案件中,被害人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刘胜男律师围绕当事人行为的防卫性质以及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等问题提出辩护意见,并获法院采纳,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在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中,当事人在侦查阶段被批准逮捕,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多次提交无罪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限届满前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在强制猥亵罪案件中,通过提交律师意见及调取证据申请,围绕被害人意愿相关证据进行重点审查,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在寻衅滋事罪案件中,积极促成当事人与被害人和解,并在审查逮捕阶段提交律师意见,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未移送审查起诉。
在组织卖淫罪案件中,根据会见了解的案件情况,就当事人涉嫌罪名提出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辩护意见,被检察院采纳,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在诈骗罪案件中,当事人被批准逮捕后,刘胜男律师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并针对涉嫌罪名提出辩护意见,检察院采纳相关意见后,将涉嫌罪名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对当事人取保候审。
执业理念
“在法律的光辉下,寻找公正的归宿。”
刘胜男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注重通过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的细致分析,结合案件不同诉讼阶段采取针对性的辩护措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严谨的刑事法律服务。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张霖杰律师真实办理案例改编,当事人信息已做脱敏处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