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霖杰

张霖杰 北京资深刑事律师

多年办案经验 · 公安刑侦背景

立即咨询
首页 > 律师博文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规征求意见: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伴侣”,16岁以下禁直播

核心要点
  • 律师:张霖杰
  • 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贪污受贿、职务犯罪、虚开发票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吸罪)、经济犯罪、金融证券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组织传销犯罪、涉毒犯罪、走私类犯罪等刑事案件。
  • 律所: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 咨询:400-638-6883(24小时)
✆ 免费法律咨询: 400-638-6883 张霖杰律师
张霖杰律师
张霖杰 主任律师 执业6年 · 《法治中国60分》栏目特邀嘉宾 · 驰律律所刑事诉讼部主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7日。

 这份共二十五条的新规,从服务禁区、用户识别、算法治理到法律责任,构建了一套系统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框架。其中几项核心条款,直接回应了近年来家长和社会最焦虑的几个问题。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规征求意见: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伴侣”,16岁以下禁直播

 一、划出“服务禁区”:哪些东西不能给未成年人看

 征求意见稿明确列出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的服务类型:

 陌生人网络社交服务。 未成年人不得被平台引导进入与陌生人的社交匹配、聊天场景。这意味着,那些主打“随机匹配”“附近的人”“匿名聊天”的功能,不能对未成年人开放。

 虚拟亲属和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 这是新规中最具突破性的一条。近年来,AI虚拟伴侣、虚拟恋人、虚拟“哥哥姐姐”类应用大量涌现,通过算法生成情感陪伴内容,诱导用户产生情感依赖。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而言,这种“人造亲密关系”可能扭曲其对真实人际关系的认知。新规直接将其列为禁区。

 诱导沉迷的网络服务。 以奖励机制、连续签到、社交攀比等方式刻意延长未成年人使用时间的机制,被明确禁止。

 未满十六周岁不得提供网络直播发布服务。 网络直播发布服务(即当主播)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全面禁止。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直播发布服务的,也需通过未成年人模式进行,并取得监护人同意。

 二、未成年人模式:从“可选”变成“必选”

 征求意见稿对“未成年人模式”提出了实质性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向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音视频服务、网络游戏服务、网络社交服务等,应当通过未成年人模式提供。

 未成年人模式下的信息内容规范也被细化:平台不得呈现危害或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必须建立有效的有害信息识别能力;算法机制不得设置诱导未成年人情感依赖、沉迷或过度消费的模型。

 三、平台必须“认出”未成年人

 新规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具备未成年人用户识别能力。这是整套制度的技术前提——如果平台连用户是不是未成年人都不知道,所有保护条款都无从落地。

 征求意见稿为平台提供了多元化的合规技术工具箱:法定身份证件核验、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行为特征识别、非存储式一次性人脸核验等,均可依规选用。这意味着,平台不能以“技术做不到”为由推卸识别义务。

 四、协同共治:不只是平台的事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了国家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新闻出版部门、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等的职责分工,并要求共青团、妇联、工会、关工委、少先队等组织协同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学校和监护人的义务也被写入条款。

 这种“协同共治”的架构,意味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再是某一个部门的单打独斗,而是从监管、平台、学校到家庭的系统性工程。

 五、为什么是现在

 近年来,未成年人沉迷短视频、网络游戏、直播打赏的新闻屡见不鲜。家长最焦虑的不是“孩子上网”,而是“平台在主动制造让孩子上瘾的东西”。

 征求意见稿的三条核心逻辑——识别用户、隔离风险、约束算法——本质上是在回答一个根本问题:当商业利益与未成年人保护发生冲突时,法律站在哪一边。答案很明确:站未成年人。

 写在最后

 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日期是2026年10月17日。如果你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话想说,可以通过国家网信办官方渠道提交意见。

 对家长来说,这份文件值得认真读一读。它划定的每一条“禁区”,背后都是无数家庭真实经历过的困扰。对平台来说,合规的窗口期已经开始倒计时。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张霖杰律师真实办理案例改编,当事人信息已做脱敏处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张霖杰律师刑事团队 发布时间:2026-10-16 14:11:01
主任律师 · 张霖杰
张霖杰律师
《法治中国60分》栏目特邀嘉宾 驰律律所刑事诉讼部主任 朝阳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委员

张霖杰律师,具有多年公安机关工作经历。从事律师工作后,在刑事领域中不断精耕细作,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善于分析证据材料,归纳事实,因案制宜制定辩护策略、进行法律问题论证。用专业的刑辩能力成功为多起疑难重大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理取保,使检察院采纳不诉、不捕意见,做出无罪、罪轻或缓刑的辩护,尽心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000+ 成功案例
刑事 专注领域
  • 从业经历 具有多年公安机关工作经历后转入律师工作深耕刑事领域。
  • 业务专长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等;擅长办理贪污受贿、职务犯罪、虚开发票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吸罪)、经济犯罪、金融证券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组织传销犯罪、涉毒犯罪、走私类犯罪等刑事案件。
  • 执业证号: 11101202010220767
  • 咨询电话: 400-638-6883
  • 律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金长安大厦C座27层
查看律师详细介绍
主任律师 · 张霖杰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400-638-6883
工作时间 09:00 – 21:00